武汉开展千余场新春促消费活动******
中新网武汉1月12日电 (武一力 尹爽)由武汉市人民政府主办、武汉市商务局承办的“欢购暖冬 礼遇江城”——乐购武汉·2023跨年消费季12日正式启动。此次消费季将持续至2023年2月,结合春节、元宵等重要节点,带动武汉500多家零售、餐饮、文娱等企业开展千余场惠民促消费活动。
据悉,此次消费季发动武汉各商贸行业协会、重点商贸企业,打通线上线下消费场景,策划开展覆盖武汉老字号、餐饮美食、新能源汽车、家电家具、文化文娱、电子竞技等多个领域的新春主题促消费活动,让市民不仅能尽享美食,购置年货,还能参与非遗文化音乐节、新春游园会等活动。
本次消费季围绕三大特色消费板块,丰富市民文化消费生活。一是满足市民“舌尖上的年味”。消费季期间,武汉将举办第五届“楚菜美食博览会”,组织80余家餐饮企业推出首届“武汉煨汤滋补美食节”,推出“邻里年货节”,为市民提供定制化年货、手提团年饭服务。
二是推出大力度的汽车消费促进活动。武汉市近30家重点汽车销售企业纷纷推出“新春购车节”“新年团购会”等活动,进一步激发消费者购车热情。
三是解锁新消费场景。消费季期间,武汉市江汉区将举办武汉第一届实景娱乐(密室)节;武昌区锁定年轻消费群体,开展“斗鱼电竞跨年趴”、高校电竞对抗赛等活动。
武汉市商务局电子商务与商贸处副处长王静表示,本次消费季聚焦武汉市民生活需要和年货采购需求,引导全市各大商业街区、商协会、商贸企业加大促销力度,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节庆展销、文化民俗活动,重聚城市“烟火气”,增强消费信心,加快促进武汉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完)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